发布日期:2018-04-11
2017-06-26素质教育中心
根据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》(中发[2011]8号)、《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军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学生军训工作的通知》(云政发[2012]27号)精神,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特制定2016级学生军训工作方案。
一、组织机构
成立2016级学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,组长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担任:
组 长:王志刚
副组长:李 莉
成 员:高瑞春张婼钱润光施传柱 刘天才 王绍愿 周青高祥 张强 高达 史明各学院党总支书记。
二、军训时间
2017年7月5日—7月16日。
三、军训地点
曲靖师范学院校本部
四、承训单位
武警曲靖市支队
五、职责分工
1.承训部队:负责学生训练、生活及管理中的安全保障;抓好承训部队的管理工作;组织学生实施军事训练;抓好一日生活制度、内务卫生、作风纪律的检查和评比工作;填写《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鉴定表》意见,推选优秀教官、学员等。
2.学校办公室:负责军训总体协调工作,军训结业典礼暨检阅式校领导讲话稿撰写及校领导出席安排。
3.武装部:做好学校与承训部队之间的协调工作;负责军训工作方案的制定、组织和实施;负责部队教官的住宿安排;配合承训部队抓好一日生活制度、内务卫生、军事训练和作风纪律的检查和评比;组织开展军事理论课教学,军训结业典礼暨检阅式组织安排。
4.宣传部:负责军训工作的宣传报道,军训结业典礼暨检阅式的解说工作。
5.教务处:负责军训成绩认定工作。
6.后勤服务中心:负责安排教官及学员的用餐、用水;保证军训期间餐厅的正常使用;负责军训场地卫生保洁工作;负责军训结业典礼暨检阅式会场的桌椅等场地布置。负责安排值班医生参加学生军训,以备学生军训期间意外事情发生时应急出诊。
7.保卫处:学生军训期间,对使用场地及周边地区实行安全管制,限制闲杂人员和车辆进入,加强对教官住宿地区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8.现代教育技术中心:负责军训结业典礼暨检阅式、军事理论课教学多媒体设备的使用保障。
9.各教学单位:学院党总支书记是本学院军训工作第一责任人,要求按照学校整体工作安排,认真组织辅导员、班主任与部队教官共同做好新生军训教育管理工作;要明确相关人员全程参与军事技能训练、军事理论课教学的组织管理工作;组织学生填写《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鉴定表》;体育学院负责保证篮球场军训场地的使用,不与军训相冲突。
六、相关要求
1.军训成绩合格者可获2学分。学生在军训期间,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军训,一律不准请假。休息一天内的,须持医院证明和病休证明,由军训教官批准;休息一天以上、三天以内的,个人提交申请,学院审批后报军训教官备案;对于有严重生理缺陷、残疾或疾病的学生,经本人申请,学院审核,经学院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签字、盖章后,附相关医院疾病证明材料报学校武装部审批,可以免训或减免不适宜参加的军事技能训练科目。未参加军训的学生一律视为未完成军事技能课程。
2.着装要求。军训期间,参训学生穿着运动服、运动鞋,保持着装整洁。各单位应在军训前进行检查,对不符合着装要求者责令其在军训前予以整改。
3.军训期间请各学院加大师生军训安全意识的宣传教育,增强教师预防和处置突发安全事件的意识和能力。
附件:
1.军事技能训练内容
2.军事理论课安排表
3.2016级学生军训期间一日作息制度
曲靖师范学院武装部
2017年6月26日
2016级学生军训期间一日作息制度
6:30 | 起床 |
6:40-7:00 | 早操 |
7:00-7:40 | 早餐 |
7:40-7:55 | 内务 |
8:00-11:30 | 早训 |
11:30-12:30 | 午餐 |
12:30-14:00 | 午休或午训 |
14:30-17:30 | 训练或军事理论课 |
17:30-18:30 | 晚餐 |
18:30-21:00 | 晚训 |
23:00 | 晚休 |